一起涉及歌手周杰伦和网红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的侵权案引发关注。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8月18日开庭审理周杰伦起诉无与伦比公司侵犯肖像权、姓名权纠纷一案。周杰伦方面直指无与伦比公司运营的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侵犯其肖像、名誉及作品等权利,要求赔偿50万元。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纷纷表示受骗。“J大侠”也在官微火速发布声明,称自己仅为加盟商。
新京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J大侠中华料理”品牌方北京魔天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摩天伦公司”)已在今年4月注销,位于北京朝阳大悦城的首家店也疑关门2年。而该品牌的加盟商无与伦比公司经营的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厦门店生意火爆,还成了网红打卡餐厅,被网友以为是“周杰伦的餐厅”。
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据目前公开信息判断,厦门店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即便有周杰伦的授权,也是存在期限的,超过期限则视为侵权。”
周杰伦告“J大侠”餐厅侵权
事件始末要追溯到2015年前,当时号称“周杰伦创立的”首家餐厅——J大侠中华料理在北京开业。开业当日,周杰伦、方文山等到店剪彩,一时风光无限。然而,2019年,周杰伦一纸诉讼,将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告上法庭,直指侵犯其肖像、名誉及作品等权利,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8月18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据报道,原告称无与伦比公司系厦门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的实际经营者,在未取得原告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的装潢陈设、营销宣传以及产品包装上公开使用原告的肖像、姓名;同时,在大众点评、口碑、携程网等平台,声称该餐厅系原告开办。因此,要求无与伦比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消息一出,周杰伦歌迷纷纷斥责厦门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表示“被骗了”。网友小米是周杰伦的粉丝,前些天她去厦门出差时,特地前往打卡这家网红餐厅,“一直以为是周杰伦开的餐厅,本以为过去用餐能和偶像近一点,谁知道竟是骗人的。”
餐厅官微“喊冤”自证清白
很快,微博名为“J大侠官博”连发5个微博来“自证清白”,包含1份声明以及4段周杰伦、方文山等人祝贺餐厅开业的视频。而该微博上一次发布信息是在2015年5月,已“失声”5年之久。
“J大侠中华料理”品牌方是魔天伦公司,其运营J大侠中华料理北京朝阳大悦城店。声明称,早在2015年J大侠中华料理首店(北京朝阳大悦城店)开业时,周杰伦及一众好友参加剪彩。同时,周杰伦所属经纪公司开具给“J大侠中华料理”授权证明,明确了“J大侠中华料理”已获得该公司授权,有权在该餐厅内部装潢设计与对外行销宣传上,使用周杰伦肖像及姓名。
2017年3月10日,无与伦比公司与摩天伦公司签订《J大侠中华料理餐饮加盟协议书》。4个月后,J大侠中华料理厦门店开业,周杰伦及其拍档方文山均通过视频方式祝贺。
2019年1月14日,周杰伦的代理律师向魔天伦公司和无与伦比公司寄送《律师函》,称“J大侠中华料理”涉及侵犯周杰伦肖像、姓名及作品等权利,要求两家公司停止侵权。同时,J大侠中华料理厦门店也收到该律所发来的通知,并全面配合周杰伦方面整改。
“J大侠官博”称,2019年12月,公司被周杰伦正式起诉,但其起诉的材料证据是餐厅整改之前的视频和图片资料。同时,“授权突然被收回,至今也未得到一个合理解释,必要时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以维护正当权益并保留起诉魔天伦公司的权利,并且J大侠商标为我方所有,希望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份声明的落款是无与伦比公司,也就是J大侠中华料理厦门店的实际经营者。不过,“J大侠官博”微博的认证显示为“北京摩天伦餐饮有限公司”,是这份声明中无与伦比公司提到拟起诉的公司。
品牌方公司已在今年4月注销
涉案的无与伦比公司和魔天伦公司之间到底什么关系?他们和“J大侠中华料理”品牌又是什么情况?
8月2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拨通无与伦比公司电话,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我们仅是‘J大侠中华料理’的加盟商,目前只有厦门一家店,具体情况已通过官方微博做出了解释。”
根据声明和无与伦比公司的回应,可以初步确定魔天伦公司是“J大侠中华料理”的品牌方。新京报记者在觅鲜餐饮网查到一则该品牌此前做的招商信息,其中提到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是摩天伦公司旗下的连锁餐饮品牌,公司由音乐人周杰伦在2015年创立。在天眼查里搜索摩天伦公司资料介绍,也提到“J大侠”是周杰伦内地首家餐厅,该品牌隶属于摩天伦公司。
“J大侠中华料理”真的是周杰伦创立的吗?根据天眼查的信息,周杰伦与摩天伦公司、无与伦比公司均无关系,并不是这两家公司的股东,也未曾担任任何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魔天伦公司成立于2014年,已在2020年4月27日进行了注销,最大股东和总经理名为刘若雪,持股比例高达90%。无与伦比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林涛,最大的股东名为王丰色,持有公司60%股份,同时也是该公司的监事。
从目前登记信息来看,摩天伦公司和无与伦比公司似乎并不存在“关系”,这也为无与伦比公司“喊冤”时获取了不少同情分。但新京报记者从魔天伦公司的历史变更记录中发现,无与伦比公司的最大股东王丰色,曾任摩天伦公司的监事、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2月13日,王丰色退出摩天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两大职务。而这个退出时间,是两家公司收到周杰伦《律师函》后的一个月。
厦门餐厅生意火爆成打卡点
查询公开信息,“J大侠中华料理”餐厅仅显示有北京朝阳大悦城店和厦门店。
首店情况如何?8月2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拨通北京朝阳大悦城电话,客服称,“这家店早就关门了,具体什么时候记不清楚了,反正很久了。”随后,记者又前往朝阳大悦城该店曾显示的地址,原店址早已改头换面换了商家。根据网友在公开平台上提供的信息,该家店疑似早在2018年3月已暂停营业,距离2015年开业时间仅不到4年。
而作为被告的另一家J大侠中华料理厦门店,生意却异常火爆。大众点评显示,该店位于厦门大学附近,在厦门大学美食环境榜排第10名,人均消费139元,评分也高达4.59分,订座人次高达9510人。
按照其声明称已全面配合周杰伦方面进行了整改。8月20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询问该店整改具体情况时,相关负责人并未正面回应,只称“来龙去脉等具体情况请关注声明”。
不过,新京报记者搜索该店推荐菜发现,菜名仍为“告白气球”“牛仔很忙”“你比从前快乐”“说好的幸福呢”“菊花台”等,均与周杰伦知名歌曲歌名相同。而在网友的点评中,大部分表示冲周杰伦而来,称“为周杰伦开的店打卡”。
律师称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涉案的两个被告,一个注销,旗下餐厅关门;一个“喊冤”,生意火爆成网红。周杰伦“状告”的法律依据又在哪?
8月21日,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金元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周杰伦和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并未公布,但从目前公开的信息判断,无与伦比公司(J大侠中华料理厦门店)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一方面,如果周杰伦有授权,应该是存在期限的,超过期限再用是侵权的;另一方面,如果周杰伦并没有授权,只是表达了祝贺,商家却因此使用肖像权就是侵权行为。”朱金元表示,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使用其肖像权用于盈利。
“周杰伦作为演艺人员,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其肖像具有一定的商业化利用价值,如果某公司对周杰伦肖像权造成侵权,必然导致周肖像权包含的经济性利益受损,所以周杰伦有权追究侵权责任。”朱金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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